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而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動產或者權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一、房產質押和抵押兩者的區(qū)別
1、標的物不同
房產抵押的標的物是不動產——房屋(機器、交通運輸工具等其他動產抵押除外),而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者權利憑證。
抵押標的通常是房產呀,汽車呀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雖然抵給別人,但你還可以用,比如房子。
質押標的是一些權利證書、有價證卷之類的東西,質押要把這些東西交付給質押權人。
2、特征不同
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而質押是以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
3、管理標的物的義務人不同
房產抵押物的管理義務人是抵押人,抵押權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而質押權人有保管標的物的義務,出質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
4、設置權力數(shù)量不同
房產抵押在同一標的物同一時期可設置數(shù)個抵押權(重復抵押的除外);而質押的同一標的物不能在同一時期設置數(shù)個質押權,只能設置一個質押權。
二、如果有需要,我們該怎么做選擇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一般來說,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抵押人承擔責任,質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質押權人承擔責任。
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xié)商或通過上訴由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xié)商或判決,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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