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過2000塊錢確實是可以立案的。不過這個是在自己受辱欺騙的情況下。如果要是這種借錢不還的情況,是不能夠立案的。這種情況屬于債務糾紛,應該通過法律來解決。如果欠錢不還的話,那么他屬于老賴,你就應該去起訴他。而不是應該去派出所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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