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給上班未打卡的員工支付工資不合理,漏打卡扣工資屬于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要求支付工資報酬和賠償金。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法律分析
上班沒打卡不給工資不合理。
上班沒打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考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扣取部分績效工資,不算工資是不合理的。
漏打卡扣工資屬于變相減少勞動者報酬,屬于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去人社局的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投訴。如果員工是因為沒有完全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執(zhí)行,公司扣取對應的工資,應該是績效考核中關于考勤項目的部分績效工資,而不應該非法克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jīng)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拓展延伸
員工未按時打卡,公司是否可以采取懲罰措施?
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員工未按時打卡屬于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公司可以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來維護工作秩序和規(guī)范員工行為。懲罰措施可以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等。然而,公司在采取懲罰措施時應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懲罰的合理性和適度性。公司應在員工手冊或勞動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遲到早退的處罰細則,以確保員工知曉和遵守。此外,公司還應該提供相應的培訓和指導,幫助員工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減少遲到早退的情況發(fā)生。
結語
合理的考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是確保員工工作紀律和工資支付的重要依據(jù)。對于員工未按時打卡的情況,公司可以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但應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則。公司應在員工手冊或勞動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遲到早退的處罰細則,并提供相應的培訓和指導,幫助員工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同時,公司不應非法克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違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來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所謂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行業(yè)規(guī)定、或根據(jù)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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