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向公司的股東追討,股權股東信息也可以向工商部門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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