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影響。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法律依據:《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guī)定》 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fā)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組織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參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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