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x村巷號 電話:13
被申請人:xx市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區(qū)xx街號(通訊地址:路號東鼎大廈號)
法定代表人:陳 電話:0355-7 13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guī)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yè)業(yè)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fā)展到現(xiàn)在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萬元,實際回收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yè)務款項不予發(fā)放。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guī)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x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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