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yīng)當憑合法的婚姻、身份證件,到當?shù)乜h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事處辦理婚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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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七條成年流動人口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yīng)當憑合法的婚姻、身份證件,到當?shù)乜h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事處辦理婚育證明。
婚育證明的內(nèi)容應(yīng)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民身份證號碼、生育狀況、落實節(jié)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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