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jié)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現(xiàn)實(shí)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親屬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離婚而毆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離婚自由權(quán)的,考慮到夫妻雙方的特殊關(guān)系,一般不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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