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北京網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區(qū)中關村大街20號智能大廈1008室
郵碼:100957 電話:
法定代表人:劉心 職務:經理
乙 方:北京思創(chuàng)源信息咨詢服務部
地址:北京豐臺區(qū)豐益苑小區(qū)332號
郵碼:100091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夢 職務:經理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太平路46號院內電腦培訓中心二樓第_206_電教室及室內電腦等教學設備,租用期2個月,租用時段為每日下午13:00-21:00,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 甲方在不低于乙方提出的電腦基本配置要求及質量標準的前提下,提供
12臺電腦設備租給乙方使用,設備在租賃期內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
1.電腦基本配置:C800/10G/3D/集成聲卡/50X/標準鍵盤+鼠標/2.0音箱/15”數控。
2.質量標準:運行正常。
3.提供普通辦公桌椅3套,白板1個。
第三條 租賃期限內租金為 每月3500元 人民幣(含建筑稅)。乙方月初一次性支付全款,費用內容包括房屋租金、12臺電腦設備租金、水、電、空調、取暖、電話等各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所用的水、電、暖、電熱水、通訊、電腦設備維護、房屋修繕等由甲方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所租用房屋及電腦設備,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租金后使用。
第六條 在租用時段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第七條 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和法令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的。
第 甲乙雙方如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執(zhí),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 方:北京網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思創(chuàng)信息咨詢服務部
代表人:_________ _ 代表人:___ ____ 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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