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者如果想參與私人股權投資,須至少具備以下條件:
1.需擁有大量資金: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至少要有1000萬的資本才可以參與投資。
2.能夠承擔較高的風險:據不完全統(tǒng)計,私人股權投資每投資10個項目,只有2-3個是成功的,其余不是退出就是不掙錢。私人股權投資奉行在高風險中尋找高收益,可以說,PE具有先天的“高風險性”。
3.資金投資期限需保證: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于中長期投資。
拓展資料:
1.股權投資
通常是為長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yè)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股權投資通常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長、風險大以及能為企業(yè)帶來較大的利益等特點。股權投資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yè)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yè)上市則會有更為豐厚的回報。
2.股權投資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 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yè)的財務和經營,并能據以從該企業(yè)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2)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3) 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yè)的財務和經營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決定這些。
(4) 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
3.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人股權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是通過信托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
二是國家特批的公司型產業(yè)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產業(yè)基金;
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人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人股權基金卻處于監(jiān)管法律缺失的狀態(tài)。